該名母親小美(假名)向法院提作聲請,她指出因得了肝癌、糖尿病等多重疾病,並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因步履不便,需人賜顧幫襯,沒法工作謀生。雖有中低收入戶成分,每個月僅領取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補助4164元,但以目前經濟狀態,沒法保持生涯,需人扶養,因此,要求擔任公務員的女兒阿芳(假名)每月肩負3858元供養費。
對此,阿芳示意,她與姊姊自小由父親獨自供養長大,父親不管準備三餐、上學接送,或在家糊口與念書,皆親力親為,兩姊妹相依為命。然而,母親整日遊手好閒,不但不工作以補助家計,待在家中也不整理家務,對母親的印象猶如路人一般。
彰化一位婦人因罹患肝癌、糖尿病等多重疾病,雖每個月領有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補助4164元,仍難以保持糊口,需人撫養,是以,要求擔負公事員的女兒每個月承當3858元撫養費。對此,女兒暗示,母親自小便拋家棄子,家中3名後代皆由父親獨自養大,乃至三人均為母親與外遇同居人生育,對三人不理不睬,現在母親經濟堅苦才回頭討錢;最終法官駁回婦人的聲請,裁定女兒不需扶養。
拒養罹癌母!女兒痛揭家醜 父獨自養育「非親生3子女」
中時新聞網
李啟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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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71800368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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