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最近這個關於家人與客人的話題很有感!

之前寫過的這篇──樓上的「房客」

http://mypaper.pchome.com.tw/15sister/post/1368463946

不管是有沒有血緣的家人同住在這個房子裡,認不認同這裡是個家取決於住在這個家裡他有沒有家的感覺?他喜不喜歡這個家?這個房子之於他只是個住的房子還是一個家?他在這裡有沒有愛的感覺有沒有歸屬感?……這些是決定住在這個家的人是家人還是房客的條件。

 

有房客就表示有房東,有客人就表示有主人,如果是家人,怎麼還會分房東房客、客人主人?如果這個家裡有個主人,那其他家人變成客人也不奇怪了不是?

 

好像只要去婆家一趟就會有很多很多感想,妯娌跟我對話沒有幾分鐘就有許多許多抱怨可以講,上回在廚房她跟我說黏在牆上的那個肥皂架可要好幾百塊,她覺得超好用有夠方便的且品質好,可婆婆不但不識貨還要嘟嚷著那東西黏在那裏頗礙眼作用又不大……看得出來妯娌也很無奈,我覺得婆婆也真是的,這廚房又不是妳一個人的,她要放甚麼東西在這裡為何不行?

 

我的孩子洗碗之後說菜瓜布應該換了我說那就換唄!孩子說廚房要放一包面紙比較方便我就找個位置放面紙………廚房又不是我一個人的為何其他家人不能有意見?是!詢問主要使用者讓她比較好做事是對的,可是並不代表其他人不能自主,其實放一個架子我看來是不礙事佔不了多少空間,可是婆婆感覺不是很開心,都已經住在這裡將近二十年的媳婦還沒有權在廚房黏個肥皂架?!而這媳婦又不像小孩子不使用廚房,難怪她會覺得很悶了!

 

媳婦不把這裡當成她的家與婆婆不把媳婦當家人到底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咧?強留一個陌生人「同居」需要有勇氣和覺悟就像強要帶人家的孩子是一樣的道理,即便是現在的我也不認為未來的自己有辦法跟媳婦同住一個屋簷下,每個人的生活習慣與家庭觀念都不同更何況我們的關係又不是房客與房東,房客或許可以不用裡會房東,可是這男人的媽和老婆同住卻對彼此視而不見那又是怎麼一回事?

 

跟婆婆同住雖然很短的時間就很強烈的沒有歸屬感,當時廚房主要使用者是我,可是婆婆要用的時候所有便利若不是如婆婆的意思她就會顯露出很強烈的主導意識,就是要所有物品動線變回最適合她用的那個位置,感覺我只是來幫傭的,必須要以這家的女主人的便利為優先而不是使用者的便利為前提。客廳也是婆婆的,電視沙發所有的物件都要以婆婆為主。在這個家,媳婦不可以有情緒和脾氣,但如果婆婆心情不好所有人就不得安寧!這個家最重要的人就是婆婆,她就像主人一樣,媳婦是附屬在這個家的體制之外的,論責任時便是這個家的一份子,講權利的時候又成了外人(連客人都不如),例如這個家要拜拜的時候媳婦要幫忙準備可是家族事件卻輪不到媳婦議論?!

 

我真的非常能夠理解那種無法容忍也不能接受一個陌生且我不甚中意的女人與我同居那種厭煩!可不知道為何婆婆在強留或強要媳婦住下或回來時完全沒有想過應該用甚麼態度來對待這個陌生的女人?就只是很直覺的以主人的姿態在看待這個來妳家「佔便宜」的女人!妳當然可以選擇要不要讓那個女人住在妳家,但若妳期待的是一個溫馨和樂融融的家的話,妳就應該善待並且分享妳的家給她,如果做不到就不該讓她住在妳家!因為她如果不能在這個家自在生活的話那她就不可能成為妳的家人,跟一個連客人都算不上的外人甚至算是不付房租的房客住在一起我想對彼此都是很折磨的事情吧!

 

我常常會這樣想,人這麼努力工作認真生活不都是為了有個幸福的家庭嗎?對我來說想要經營一個和樂的家我是那麼的小心翼翼生怕犯錯可為何婆婆想要一個幸福的家卻是這麼用力的、不停的在做摧毀這個家的舉動?從來就沒有聽說過傷害可以成就一個家,沒有能力包容兒子的家人的話就不應該強留他們下來,結果害得自己差點在這個家待不住而在兒媳先聲奪人要搬出去的時候覺得被背叛!我雖能想像那種心酸可卻也只能感嘆這不過是那樣對待後必然的結果而已!

 

婆媳同住卻水火不容必定不全是某個人的問題,但就是主控的那人要負最大責任這是無庸置疑的,讓媳婦住進這個家不是恩賜更不是打賞,所以婆婆不要以為這樣就已經有夠好的了!這不過是共識,妳如果不願意大可請他們夫妻到外面去自己住,這是婆婆的權利,可能有人會說我不可能不讓兒子住家裡但我就是不想讓那個女人住進來呀!如果那個女人住進來不做事那不是便宜她了嗎?但是,婆婆呀!這就是選擇呀!妳不可能淨要好處不要壞處呀!事情一定都有一體兩面,能做的也只是達到大家都認為最好的那個平衡而已,不可能所有好處都站在自己這邊不是?

 

當媽媽就是這樣吧!只要是為孩子好的就是祝福他呀!其實婆婆很傻的是,這年頭下流老人很多,如果是個有選擇權的長輩真的是萬幸的呀!妳有資源在手妳可以選擇我要不要與兒媳同住,這對很多人來說是無從選擇很不得已的事情,既然妳可以選擇就應該要善待好好經營這個家呀!因為妳有選擇妳的兒媳也有他們的選擇呀!如果沒有做好(其實就算是有做好)就有可能從選擇他人變成被他人選擇,有時候長輩很執著在兒媳怎麼可以不孝!可是當婆婆給的折磨超過人的良心可以負荷的時候,孝與不孝的存在意義就不大了!剩下的就只是求生本能而已!就像我只要想到要走進婆婆的那個家門我就會感覺呼吸困難,純粹就只是想著能夠好好呼吸好好過自己的人生不想因為掙脫不了讓自己變成連自己都不喜歡的那種人而已,就是這樣卑微的想法。

 

從以前看婆婆的人生就覺得人不為自己活也不規劃自己人生把自己的人生依附在他人的人生裡,真的就像一部驚悚的恐怖片!回顧這二十年來那個家沒有幾天風平浪靜的日子真的會覺得人何苦來哉?你們之間有甚麼深仇大很?不讓自己好過也不讓別人好過?說這是愛?別鬧了好嗎?

 

婆婆應該也會感覺不平吧!為什麼變成這個局面她要負最大責任?其他人就沒有錯嗎?當然其他人不可能無過失但握有最大權力的那個人本來就該負最大責任了呀!如果沒有主人哪來的客人?沒有房東又何來房客?更何況這些人原本就沒有願意成為家人的共識,怎麼可能硬兜在一起卻不擦槍走火?

 

婆婆常常在懷念孩子小時候那段歲月,那時的孩子是屬於她的,沒有她不行的那個美好年紀……後來我告訴自己,有些記憶是只屬於自己而不是和孩子共同擁有的,那是上天給媽媽的美麗回憶,我們的人生有段時間是重疊在一起的,但孩子展翅飛翔之後我們的人生就走上不同的道路了,如果我們之間有牽掛就不是平行的就會相聚,每個人為各自的人生努力精彩,能夠互相扶持彼此打氣,就是無法幫妳過妳的人生,有時想想是很殘忍啦!總是賴在身邊的孩子不再膩在媽媽身邊,我當然有失落,可這就是人生哪!

 

我想分享鄧惠文醫師的這篇文章──「大齡女子」

https://50plus.cwgv.com.tw/2017/04/20/%e9%84%a7%e6%83%a0%e6%96%87%ef%bc%9a%e5%a4%a7%e9%bd%a1%e5%a5%b3%e5%ad%90/

 

「生存」這段寫著──

其實歐巴桑的收尾是很睿智的,吃很重要。能吃,就是活著。專心想著要好好活著,能清理的、能保留的、能追求的,就用當天有的力氣盡量做。不知道該如何做而迷惑時,就休息。有力氣時問問自己:妳有沒有為自己負責?

如果只是哀怨被誰害得很苦,就會繼續迷惑。

認真問自己:為什麼勉強配合別人?為什麼沒有做自己想做的事?為什麼做了自己不贊同的事?害怕失去愛,害怕別人的憤怒,害怕關係斷裂,害怕孤單,我們做了多少對自己不忠的事

………………………………………………….

即使用青春燃燒的愛逐漸成為灰燼,我們還是守在一旁,等著看看有沒有煉出一點滴,金一樣發光的東西。

這就是歐巴桑的勇氣。

(文章非常精彩請不要錯過,還有這本書愛情非童話:給妳的床邊故事」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47238

 

別人的經驗和想法如果可以幫助我們在沒有搞砸家人關係之前給我們提醒和教訓,這是一件很幸運的事情,至少我們可以提前思考「為什麼住在這個家的家人都會變成客人?」而不是在惡夢發生的時候希望這只是夢,以為夢醒了一切就恢復原狀,但其實早已陷在自己造的惡夢裡卻無法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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